第1031章(第2頁)

 陳木的心中,湧起一股不安全感。他不由得想到,有沒有什麼方法,能強制性的,將飽飽和自己綁定在一起,永遠只屬於自己一人。 

 鎮魂幡? 

 不行,飽飽還沒死,而且等級太高,對它很難奏效。 

 簽訂合同?飽飽只是只貓,無法和它溝通,陳木也不敢強迫詭尊——免得被打,很難讓它籤合同。 

 忽然間,陳木腦海中靈光一閃,他想到了自己一直沒捨得用的——契約詭異! 

 想要讓一隻詭異,永遠的只聽你一人調遣,最保險最穩固的方式,就是和詭異簽訂契約! 

 畢竟簽訂合同的話,合同只在工作範圍有強制效果,出了工作範圍,合同就沒有強約束了。 

 雖然詭異不是傻逼,沒誰會在工作場所外攻擊老闆。大家出了工作場所,仍然對老闆言聽計從。 

 一頓飽和頓頓飽,大家還是分得清的。 

 但是畢竟只在一定範圍有效,合同頂多算是強約束,不是完全約束。 

 唯有契約詭異,那麼無論在任何地方,這隻詭異永遠只會聽你一人差遣。 

 這就是完全約束!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一個人只能契約一隻詭異! 

 所以直到現在,陳木都沒捨得用這一機會,一直留著,等著最合適的對象。 

 (ps:契約第一次介紹詳見第八章) 

 當看到眼前詭尊級的飽飽時,陳木覺得,這一機會終於到了。 

 詭尊級,算得上如今最強戰力。 

 即使在對上詭道至尊,應該都有一戰之力。要不然曾經的地獄獵手,也不會威震地獄,是詭道至尊的頭號爪牙。 

 而且飽飽不是人形,沒有人類智慧,作為一隻貓,契約之後也容易交流。 

 再加上飽飽是隻初生的貓,沒有社會關係,像一張白紙。 

 長得也可愛,還懂得知恩圖報,就算是當成寵物來養,都是一件養眼的事情。 

 契約下來之後,還能避免被別人騙走,從此只屬於陳木一人。 

 陳木一通分析下來,覺得飽飽就是最合適的,契約詭異對象! 

 “我的契約名額,就給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