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80章(第3頁)
這是什麼有錢人啊!
陳木對大堂經理揮了揮手,示意大堂經理去招攬一下那幾位詭長強者。
畢竟對於陳老闆來說,要本著只要鋤頭舞的好,哪有牆角挖不倒的原則,盡最大可能幫助優秀詭才實現自由流動。
果不其然,在見識了陳老闆雄厚的財力後,大堂經理僅僅說了幾句話,那幾位詭長立刻就拜倒在陳木門下。
半步詭將還矜持了片刻,終於在陳老闆的金錢攻勢下,以五倍的薪資被挖走了。
像這樣用冥幣挖來的詭才,陳木雖然不會放在核心部門,但是放在邊緣部門還是沒問題的,對陳木集團的實力來說,也是不小的增長。
不到十分鐘,整個珠寶店裡的珠寶,就被陳木掃蕩一空。當然,陳老闆也支付了七億冥幣。
望著堆到了天花板的冥幣,詭異銷售員只感覺頭暈目眩。
他今天終於見識到了,有錢人是怎麼花錢的。
另一邊,夜行之王望著一車車的冥幣,正高興的滿臉樂開了花。
突然間,夜行之王收到了提示,說陳木已經通關了第三關。
百詭夜行街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為攤販,第二部分為商鋪,第三部分為奢侈品珠寶古董店。
一般的玩家,大多會卡在第一關,活不過十分鐘。
只有極少數的幸運兒,可能會撐到第二關。
能到第三關的,除了陳木外,沒有其他任何人能做到!
即使到了第三關,也會被昂貴到離譜的價格擊敗。
畢竟誰會花上百萬冥幣,買一個毫無作用的項鍊呢?
但是,陳木真就這麼做了!
居然還十分鐘通關了!
夜行之王心裡清楚,十分鐘通關,只意味著兩種可能性:
要麼陳木破解了第三關裡幾百條規則;
要麼陳木直接把所有的珠寶古董全部買下來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