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46章
至於為什麼會這樣,陳木猜測,是防止暴力兼併。
如果有一個強大的詭異,想要吞併其他小詭異的商店。
若是直接籤個合同就行,那麼大詭異完全能憑藉暴力,直接把小詭異綁過去,強迫小詭異籤合同。
如此一來,詭異末世裡的兼併速度,就會飛快。那就是真正的弱肉強食,實力為尊!
詭異末世中,規則是大於暴力的。即使一個詭異再厲害,也要遵守規則!
規則凌駕於實力之上。
所以,才有這麼一條保護措施——想要收購小詭異的商店,大詭異必須得親自去一趟,並且完成小詭異佈置的詭異任務。
這樣一來,即使小詭異再弱小,在小詭異的詭異場景裡,它也能憑藉著制定規則的優勢,剋制大詭異。
只要小詭異不想賣,那麼就出一些刁鑽的規則,讓大詭異無法完成詭異任務即可。
這樣一來,就保證了規則凌駕於暴力之上。
可惜的是,制定這一潛規則的超然存在,估計想不到,有朝一日,小詭異們會求著陳木去收購。
在詭異末世裡,很多時候,冥幣比暴力要好用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