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不可說 作品

第69章 68、保持沉默(2)

大多數男孩子小時候都有一個成為英雄的夢,就像玩官兵捉強盜的遊戲,總是通過“石頭、剪刀、布”來決定,贏得做官兵,輸的做強盜。我的童年也有這樣一個夢想,夢想長大以後能成為一名警察。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走進警察局,不過諷刺的是卻是帶著手銬,被人當作犯罪嫌疑人給押了進來。

他們把我帶進一件小屋子,拿走了我身上的手機和其他他們覺得不能留在我身上的東西,然後解開了我一隻手的手銬,又將這隻手銬考上了鐵窗的柵欄上,並轉身離開了,臨走時,那個大個子的警察讓我好好想想,待會兒有什麼要向他坦白的。

鐵窗很高,我一隻手被吊著,所以我只能舉著手站著,不一會兒就覺得手痠腿疼的,我試了試想蹲下身子,但是一隻手被連著鐵窗的手銬牢牢地牽扯著,只要身子稍微往下用點力,便被拉扯地一陣痠痛。我想他們一定是想用這種方式慢慢地削弱我的意志。

我在心裡盤算了一下,那些屍體確實不是我偷的,他們只是通過醫院的監控看到我和這些屍體一起離開,可是按照一般人的思維,屍體本身是不會走路的,如果他們解不開屍體走路之謎,我想檢察院是不會相信是我帶著屍體一起走出醫院的,他們一定是認為我採取了什麼用現代科學可以解釋的通的方法,才讓屍體在監控錄像中看著像自己走路的樣子。畢竟法術也好或者民間所謂的趕屍的傳說也好,應該都不能作為判定我是否有罪可以批捕的依據,要不然的話他們早就把我給關進拘留所了,而不是這裡。

可是如果我把前前後後的事情都如實相告了,他們也一定會認為我在故意編故事糊弄他們,畢竟最近發生的這些事情,如果不是我親身經歷的話,我想就連我自己都不會相信的。這樣反而會讓他們認為我在故意隱瞞真相,我想以我目前的處境,他們一旦有了這樣的想法,對我也會十分的不利。

我在心裡打定了注意,只有保持沉默和他們耗,我不是很懂法律,但是在很多電視劇中都有看到過,好像沒有確實的證據,被帶進警察局最多不能超過24個小時。

沒有了手機,我就沒有了時間的概念,不知道過了多久,只覺得手腳已經麻木的快沒有知覺了,大個子警察才慢慢悠悠地走進房間,他直徑走到我的面前,幫我解開了掛在鐵窗上的手銬,我只覺得渾身一輕,不過腿腳的麻木差點讓我摔倒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