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第2頁)

 只是嫁妝方面,林詩詩有些頭疼,她這一個月清點下來,父母給她留下各種鋪子、田契、宅子、莊子、金銀等等,算起來有二十萬兩之巨。 

 這麼多的錢財,她該怎麼護住它們? 

 雖然說本朝律法,嫁妝歸女子本人所有,死了歸子女所有,可若把這些都羅列在嫁妝單上,誰見了不動心? 

 她並不瞭解陸昶,她這一世是完全不可能再徹底信任任何人了。 

 張媽媽看林詩詩蹙著小眉頭,終於為自己的事上心了,笑著道: 

 “小姐莫愁。您父母給您的這些東西,大部分都是旱澇保收的,羅掌櫃又是個能幹的,這些鋪子他經營得很好,至於銀錢,就更不用擔心,總共十萬兩現銀,分開放在最大的兩家錢莊,只有小姐親自帶著印章去才會取得出。” 

 “寧海那邊的東西,您祖父幫你管得好好的,那邊的叔叔都是通達的人。” 

 富婆有富婆的煩惱,主要是沒人撐腰。祖父那邊,雖然家庭和睦,但畢竟是商戶,父親死後,又下落了一大截子,現在也是守成為主。 

 林詩詩思索半天,與張媽媽定下主意,嫁妝單上,寫得模模糊糊,如田契,寫的是田契若干(登記在女方名下。)如銀子,寫的是銀子若干(登記在女方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