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7章(第3頁)
餘氏越想,越恨起林詩詩來。
“這小蹄子,是我看走了眼,比她母親和外祖母難對付多了。若不是她不聽話,事情怎麼會發展成這個樣子。既然她不聽話,也休怪我無情。”
餘氏進屋子猛的喝了幾口茶,眼睛轉了好幾圈,定下了主意。
“莊嬤嬤,你去外面使點銀子,讓人去傳閒話,就說林詩詩在府上,勾引府上的大爺和二爺,被府上趕了出去。再找幾個潑皮,明天一早就去她門口扔臭雞蛋,罵她破鞋。”
“是,夫人,老奴知道該怎麼做,保證讓她出不了門。”
莊嬤嬤也覺得不能就這麼便宜了林詩詩,在府上吃住了兩年,就想全身而退。
“陸昶,哼,搶走你弟弟的女人,我不會放過你。”
陸昶下值回到北院的時候,餘氏帶著兩個丫鬟氣勢洶洶的就殺了過來。
“陸昶,你這個昧良心的,禽獸不如,你搶走你弟弟的心上人,讓他現在痛不欲生,你於心何忍?旭兒已經兩天滴水不進了,他要是有個三長兩短,我就跟你拼命。”
餘氏撲在陸昶身上,揪住他的衣服,潑婦一樣的哭鬧起來。
陸昶沒有說話,默然的神情中帶著一絲悲苦。
餘氏尖銳的指甲掐入他的皮膚,他也渾然不覺一般。
他的弟弟,七尺男兒,因此而絕食。
那她呢,一個柔弱的女子,是不是更痛苦?
他的眼前浮現出當時他欺辱她的情景,她在他身下顫抖,哀求他放過她,她咬了自己,卻又半路鬆開了。
她的眼神是那樣無助,脆弱和不忍心和清澈。
她一直心悅的是陸旭,她是迫不得已才答應了與自己的婚事。
所以,餘氏說的沒有錯。
自己真是禽獸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