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喬之南 作品
36.還不趕緊娶她(第2頁)
這日子,還回什麼末世!
別說永生了,讓她去天上做神仙也不換!
“趙大哥,你這麼能幹,咋就沒娶個媳婦,生幾個娃呢?”
人長得好看,武藝不俗,還會做飯洗衣,能打獵做木工活,性情又穩重溫和細緻。
比羅石泉不知強了多少倍,這樣的男子,為啥沒成親?
她問了趙北辰年歲,過了年就二十四,比周颯還大一歲。
趙北辰沉默了好一會兒,才道:
“我和娘住在深山裡,外面的姑娘家不願意嫁過來。”
前世林霄雲娶的是京城名門閨秀,從小定的娃娃親。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族聯姻,牽涉到多方面的利益糾葛。
比如皇上就存了心,在娘子身邊安插了不少眼線,用來監督林家。
至於他二人之間感情是否融洽,倒是最不要緊的。
娘子從小琴棋書畫,養於深閨,氣質優雅,性情內斂。
從京城遠嫁到這西南邊陲之地,想是不習慣這蠻荒之地的日子,婚後兩年一直鬱鬱寡歡。
林霄雲常常不知道她在想什麼,不知道那句話說得不對,娘子便對月悲秋,對花傷懷。
他年輕氣盛,見娘子不待見自己,便很少進後院。
如此兩人關係日益冷漠,直到娘子懷上身子,才慢慢緩和了些。
可是娘子竟難產,血崩而亡。
早知道,當初應該對她好點,更體貼溫存些。
又或者,勇敢一點,拒絕盲婚啞嫁。
娶一個自己喜歡的女子,爽朗直率,與自己脾性相投。
生幾個像南瓜香瓜這般健康,堅韌的娃。
趙北辰晃了晃腦袋,把這些遐思趕走。
這一世,他已經不是林霄雲了。
他慢慢地剝野兔,將兔肉醃製了,用樹枝串起來,給南瓜兄妹做烤肉吃。
周颯在山洞裡安心坐著月子,山下羅家村辦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喪事。
畢竟是一母兩子三條命,羅石泉得了雲州府裡六十兩賞銀,倒也不吝嗇。
花重金請陰陽師點了穴,母子三人並排落墓。
“好歹黃泉路上能做個伴。”
羅石泉披麻戴孝地,抹著眼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