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喬之南 作品
19.下藥
滷肉原料六十七斤,十文一斤是六百七十文。
加上調料和柴火費,一共算七百五十文。
再給娘五十文的辛苦費。
剩下三百三十六文錢,南瓜鎮山和石頭一人二十文工錢。
香瓜和菱花一人十文。
連三歲的梅子也喜滋滋地,從南瓜哥哥那兒領了五文零花錢。
剩下的,存在娘那裡,是下次滷肉買料的本錢。
“娘,這錢不夠付肉鋪老闆的,得跟您借點本錢。”
南瓜眼睛亮亮,跟周颯說。
“沒問題,下次趕集,你們自己去買個陶罐,把錢存起來。”
周颯讓南瓜幾個去當街賣肉,賣的還是豬大腸豬下水。
羅石泉知道後,氣得直唸叨:有辱斯文,傷風敗俗!
他可是讀書人,要做大官的,他的娃怎麼能當街賣豬大腸!
可他再憤憤不平,也只能對著院子裡的雞發狠。
周颯眼裡,賣滷肉算不得啥,給幾個娃娃們上的生存課罷了!
末世幼類,三歲測根骨,根骨不達標就攆出培養倉。
自生自滅,多數淪為喪屍的食物。
六歲再測一次,挑選戰士預備隊員,不都格的就送去挖礦種田。
好歹每天能有一袋營養液,活一口氣。
像周颯這樣有復活資質,能得永生的,並不多。
這古代的娃,都六歲了賣賣滷肉咋地了?
像羅石泉,四體不勤五穀不分。
不識稼穡之辛,不解人間愁苦,就靠吃軟飯活著?
呸,簡直人間廢物!
至於賣滷肉掙的那些銀子,周颯也沒放在心上。
給幾個娃發的零用錢罷了。
周家滷肉漸漸在楊柳鎮有了名氣,村裡人再也不嘲笑南瓜他們吃屎了!
因為太好吃了啊,他們也想吃,還不一定吃得上!
太難買了,每次只有幾十斤,不早點排隊,根本買不上!
關鍵好吃還便宜!才二十文一斤!
鎮上鮮肉要三十文一斤,回家還得柴米油鹽去做。
且做熟了也根本不是那個味道!
也有眼紅周家生意的,學著做滷肉去集市上賣。
可怎麼做,都有一股腥羶味,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