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12章(第2頁)
正好她一直想買房子,不如藉此機會去看看。
溫寧敢想敢幹,騎上自行車就要去汽車站。
大毛一心看書,不想動彈,二毛卻興奮得跳上後座。
路上,二毛和溫寧交代,“媽媽,鄭清霞想跟著我和大哥做生意賺錢。”
家庭遭鉅變,孩子就早熟。
溫寧溫聲問,“你們答應了嗎?做什麼生意呢?”
“答應啦,但是大哥還沒想到怎麼掙錢,他說書中自有黃金屋,看書想呢,”二毛抓抓自己頭髮。
“我這腦袋是不管用了,我給鄭清霞說,如果她有空,可以去撿垃圾賣。”
溫寧:“……你怎麼給誰都出撿垃圾的主意?”
二毛理直氣壯,“因為撿垃圾不要成本啊,媽媽,我們是小孩子,沒錢投資的。”
哦……
暑假太閒了,他們要是能找到事幹挺好,溫寧支持他們的創業。
“要是你和你大哥能拿出合理可行的方案,媽媽可以給你們出本錢。”
二毛喜滋滋應下,“好,回頭我告訴大哥,媽媽我們來車站這邊幹啥?”
溫寧也不瞞著他,“問問鋪子怎麼賣的。”
“好,媽媽,我會幫你的。”
他的幫忙,其實指的是幫忙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