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67章(第3頁)
劉家的牆都被扒了。
項春花的兒子劉金龍避到媳婦孃家去,面都不敢漏一個。
劉金蘭攔不住那些‘尋仇’的人,也管不住公安局那邊的判決。
很快,項春花以賣假藥、故意殺人罪被判十一年。
劉金蘭得到消息,在屋內大發脾氣。
之後,她弟弟劉金龍的媳婦打掉肚子裡的孩子,和劉金龍離婚。
劉金龍整日醉酒,渾渾噩噩,突然一日就不見人影,遠走他鄉。
孃家逢此鉅變,劉金蘭病倒了。
怒急攻心,她氣若游絲,奄奄一息。
賈淑芬把賤妹接過去照顧,劉金蘭連出氣的人都沒有!
她躺在床上,閤眼,萬念俱灰時,聽見院子裡傳來賈淑芬和溫寧的對話。
“小溫,你看賤妹這眼睛鼻子和小玉還挺像,不知道賤妹臉上這些疤痕能消掉不,消掉長大還是個美人坯子。”
“恩,”溫寧聲音一如既往平和溫柔,只夾雜著些許遺憾。
“就是不知道她的腿能不能好,以後瘸著走路,到底不好看。”
“可不是,回頭給她治治。”
劉金蘭猛地睜開眼,垂在身側的雙手攥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