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方城打人實錘證據

 叮鈴鈴。 

 馮鎮正要摁下撥打鍵,手機卻先一步響起。 

 屏幕上顯示的來電人是:母親。 

 馮鎮臉上的嚴肅消失,臉上現出笑容,接通電話,聲音溫和: 

 “媽。” 

 “兒子,那個唐時月答應用俊彥寫的歌了嗎?” 

 電話裡傳來一道中氣十足的潑辣聲音,正是馮鎮的母親,張玲。 

 而張玲嘴裡的“俊彥”,則是她哥哥的兒子,馮鎮的表弟。 

 張俊彥。 

 這人以前是一個小樂隊的吉他手,後來樂隊散了,他找到馮鎮的母親,得以進了寶石唱片。 

 只是年紀大了,長得也普通,做不了藝人,馮鎮就讓他當個詞曲人。 

 當然沒指望他能寫出什麼歌,就當是養個閒人而已。 

 但張俊彥是個有想法的,不願意平凡一生,聽說唐時月要出新專輯了,便想借著唐時月的名氣火一把。 

 拿著自己寫的三首歌去找馮鎮,說自己的歌很適合唐時月。 

 最初馮鎮是拒絕的,但張俊彥去找張玲哭訴,張玲一直都很疼愛這個唯一的親侄子,立馬找了馮鎮。 

 馮鎮是單親家庭,母親含辛茹苦拉扯他長大,當初舅舅也幫襯了不少,他沒法再拒絕。 

 最終同意往唐時月的新專輯裡塞一首張俊彥寫的歌。 

 畢竟十首歌的專輯,有一首差一點也無傷大雅。 

 而且他是老闆,也是唐時月將來的丈夫,這點小事他還是能做主的。 

 誰知唐時月竟直接拒絕。 

 還把闖進錄音棚的張俊彥趕了出來。 

 一點面子都不給他。 

 為了這件事,馮鎮和唐時月吵了好幾次。 

 對馮鎮來說,換一首歌再簡單不過。 

 可他要是退步了,以後公司裡誰還認他這個老闆? 

 再者說,要征服唐時月這樣的女人,就得徹底把她壓服! 

 但唐時月始終不鬆口,她的新專輯也因此耽擱了下來。 

 此時聽到張玲的話,馮鎮揉了揉眉心,“還沒答應。” 

 張玲不樂意了,“這公司到底誰是老闆?一個靠你才火起來的小賤人,爬上了主子的床就翻臉不認人了?!這種小賤人就是欠收拾!” 

 馮鎮皺眉,“媽,時月和我沒有那種關係,她還沒答應做我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