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妤 作品
第26章 算計家產(第3頁)
小妹被人販子拐賣,三弟卻是因為原主出的事。原主慘死後,三弟林榮去找王建華給原主幫原主出氣,卻被王建華叫人打成了殘廢。從此,三弟林榮的雙腿不能再走路,只能做在輪椅上,後來,三弟林榮甚至連吃飯都不能自理。
雖然,現在林清沅家窮的飯都快吃不起了,但是,也就是在這之後,原主的爸出去找工作,一開始在一家飯店打工,後來就自己擺攤做生意,在這個年代就下海做生意的,都算是第一批吃螃蟹的人。
那個年代隨便做點啥生意,都容易賺到錢。
原主的爸擺了地攤後又租了店面賣早點,再後來生意好開了飯店,再加上原主的爸勤快,肯吃苦。
飯店很快做大了起來,一二十年後,原主的爸媽也掙下了一筆不小的家產,不僅有了幾家大酒店,還在城裡買了好幾套房子。
但是,這一切最後全都落到了林紅豔一家的手中。因為林紅豔小時候長得像原主兩分,自己的幾個女兒全都出了事,原主的爸就把對幾個女兒的感情全都轉移到了林紅豔的身上,原主爸後來掙的錢,林紅豔想要多少,原主爸就給多少。
還給林紅豔買了房子,車子,甚至還幫林紅豔找了一個好婚事,讓林紅豔嫁了一位軍官,婚後公婆疼愛,老公體貼,過的一輩子圓滿幸福。
林清沅的爸後來把林紅豔當親生女兒對待,為了讓林紅豔和林紅豔的二叔一家能在他死後,幫忙好好照顧林榮。
林清沅的爸媽後來把他們掙下來的家產全都給了林紅豔一家。
結果,林紅豔一家在拿到了林清沅爸媽留下來的家產後,不僅沒有好好照顧她的弟弟林榮,還在他們死後,立刻就開始虐待林榮,不僅不給飯吃,打罵更是經常的事,後來林榮也是被林紅豔一家給虐待死的。
林榮死的時候,一個原本身材高大的男人,死的就只有不到五十斤,林紅豔一家經常不給林榮飯吃。
他死的時候,只剩下皮包骨頭,完全就是被林紅豔一家給餓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