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錢就行 作品
第158章 聰明的黔首(第2頁)
此時大秦朝堂之上的勢力為之一清。
嬴野所要推行的土地政策終於可以開始進入到第二個階段了,即為收回黔首以及士卒們手中的土地,將其劃為國有。
這一點的難度看起來是比收回世家大族們手中土地的難度是要高的,但在嬴野看來卻並非如此。
這一部分的土地才是最好回收的。
有兩點原因。
其一,這些人手中的土地大多數是為了“生活”,也就是說這些人手中的土地還是“生存資料”,而非是“生活資料”。
意思就是那些大族手中的土地大多數是當做一種“投資”資產來使用的,而這些人手中的土地絕大多數是“生產資料”,為了滿足自己的生活來使用的。
嬴野先前開發出來的“農具”也正是為了這一日。
在過去的一年多,將近兩年的時間內,租賃署藉助楚國貴族的那些商隊、以及朝廷各勢力的配合,幾乎開遍了整個大秦。
在中原地區,甚至是每個縣衙都有一座“租賃署”,而且有充足的農具可以讓這些黔首來借用——只要他們能夠稍微岔開時間。
即便是他們不岔開時間,租賃署也是提前開啟了“預約”制度,在某個時間段內統計你要使用的時間,然後進行登記造冊,如果到了時間你還沒有使用?那就只能夠順勢延後了。
嬴野“對付”這些人的手段也很簡單——那就是給錢、給地。
第一,拿錢來換他們手中的土地,給他們一定程度的補貼;第二,他們現如今的土地置換成國有土地的同時,他們還可以擁有一定“額度”的開墾權。
這個“額度”與他們手中原本有的、已經置換了的土地數目是一比一相同的。
雖然開墾出來的荒地也同樣是歸國有的,但他們卻依舊是可以使用的,可以使用的年限還不少——大約是三十年、四十年、七十年不等。
這個政策輔以“租賃署”出租的那些“先進農具”,對於這一部分人來說就像是炸彈一樣,十分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