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琳琅 作品

第663章 挎包(第2頁)

  魯晟的父母在他七歲那年就離婚了,隨後很快就各自組成了新的家庭,和對方伴侶生了新的孩子,也正是因為如此,雙方誰也不願意要魯晟這個兒子,最後只好將他寄養在姥姥家裡……

  期間父母也很少來看他,甚至連逢年過節都見不上一面。姥姥因為不喜歡魯晟的爸爸,連帶著也不喜歡魯晟,要不是怕拖累女兒現在的新家庭,她是說什麼也不願意白養這個外孫子的。

  姥姥的家裡不止魯晟一個孩子,舅舅的兒子也在,那可是姥姥的親孫子,同時也是魯晟的表弟,本身就不受待見,又是做哥哥的,魯晟勢必要事事都讓著表弟,但凡和表弟爭搶什麼東西,最後都會被姥姥數落是個白眼狼,和他那個沒良心的親爹一個德行。

  一開始七歲的魯晟還會幻想自己只是暫時住在姥姥家,等到爸爸媽媽忙完自己的事情就會來接他回去的,直到有一次他跟著舅舅去父母的新家裡索要撫養費的時候,發現原來父母都已經各自有了新的孩子,而自己就是個多餘的存在,他們就連每個月幾百塊的伙食費都拿的不情不願。

  七歲之前魯晟還天天唱著: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塊寶,可七歲之後他再也不唱這首歌了,甚至於一聽到這首歌就感覺噁心想吐……可即便是這樣,小魯晟也沒有怨恨過任何人,他只是更加明白了自己的處境,小小年紀就學會了看臉色做人。

  這樣的生活一直持續了六年,幾乎就是小魯晟半個人生的時間了,在這六年裡他一直努力討好著姥姥一家人,同時依舊幻想著自己上初中後能被爸爸或者媽媽接走……只可惜他的夢想在他小學畢業的那一年徹底破碎了。

  魯晟的學習成績不錯,在班裡一直名列前茅,以他的成績本該讓縣裡的重點中學,可卻被舅舅送到了外地的一所寄宿學校,理由也很簡單,那就是平時不用回家吃住……姥姥的小平房要賣掉了,她要搬到縣城住舅舅的新樓房,而舅舅的新樓房裡沒有屬於魯晟的一張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