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9章 毛利蘭回憶飛機事件(第3頁)
毛利蘭沒有聽到,“廁所裡面的死者,是窒息而死的,但完全沒有勒痕。”
“乘警調查發現他不是一個,他是一個攝影師,此行是跟他的朋友去米國。”
“新一判斷是他的熟人,先下藥迷昏,然後用溼紙矇住他的臉,把他殺了。”
“乘警調查的時候,新一找到了那個假裝暈機,利用座位來迷惑空姐和朋友,製造不在場證明的兇手。”
“那個人正是死者的女朋友,也只有她才能那樣殺了死者。”
“雖然那個人不承認,但還是被轉送回國。”
“因為警方在死者住所找到了很多照片,其中一組是一次火災前後的照片,兇手的親人就死在那場火災中。”
“而死者曾經憑藉一張火場照片獲獎,所以警方推測,兇手是憎恨死者,發現火災,卻沒有第一時間報火警,導致親人死在火災中。”
“後來兇手在裁判廷上說,她一直懷疑死者有問題,所以才接近死者。”
“確定死者是縱火犯,因為死者說過,一直等不到好的瞬間出現,於是就自己製造了。
“兇手曾經去找過警察,但警察沒有調查出一個結果,所以兇手決定自己動手,在死者最得意的前期。”
“死者本來是要去國外參加新聞照片展覽,據說還會拿獎。”
……
書外話。
個人認為,飛機廁所事件完全是劇情殺,不但很不合理,而且不好改,所以就不多說了。
總之,沒有哪個人會用那種複雜的方式,在飛機的廁所裡殺人。
尤其行兇的,是一個女人。
只要與其喝酒,把男人灌醉了,然後暈暈乎乎的走回去就行了。
找個有高度差的地方,把男人推下去。
再報警,然後咬死喝多了,完全不記得了,什麼都不知道。
雖然會被懷疑,但沒有證據。
只要以後別得意忘形,當眾酒後吐真言,事情就過去了。
另外,這案子比較離譜的是,行兇的目的是銷燬那些底片。
八十年代後期的飛機,就普及真空廁所了。
一個計劃在飛機上行兇,在飛機廁所裡,用鋼絲去戳人頸椎的兇手。
不知道底片衝入飛機的馬桶以後,仍然會留在飛機上。
這智商和常識,無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