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4章 妃英理辯案說跑毛利(第2頁)
“因為表演也好,槍支歸屬也好,都是他和三島勝二兩個人的事情。”
“沒有第三個知道,那就要看證據。”
“既然槍支上沒有本田修的指紋,只有三島勝二的指位。”
“那麼,首先就是找三島勝二。”
“三島勝二說,那槍是本田修給他的。”
“但他有證據嗎?沒有,因為沒有人知道。”
“所以,在法律上,由於那槍上只有三島勝二一個人的指紋,那就是他本人所有的。”
“由此,就可以一路推下去。”
“是他私自改造了那槍,並拿到了大庭廣眾之下使用,意圖殺死本田修,結果被毛利蘭阻止。”
工藤新一忍不住問道:“阿姨,可槍裡的兩顆子彈,又怎麼解釋呢?”
妃英理說道:“那就是他處心積慮,預謀去殺人的證據。”
“啊?”三人都很不理解。
妃英理解釋道:“三島勝二的說法是,他要向本田修開槍,然後自裁。”
“問題是,事情並沒有發生,他並沒有開槍去自裁。”
“所有人都只看到,他拿著槍,要向本田修開槍。”
“在場的所有人,都是目擊證人,都可以證明有這事情。”
“但沒有人能夠證明,他之後真的會開槍去自裁。”
“沒有發生的事情,就是不存在的。”
“無論說什麼,都是片面之詞,不足以取信。”
“三島勝二的律師可以說,那是用來自裁的子彈。”
“檢察官可以說,那是狡辯,是被抓捕以後,為了脫罪的狡辯。”
“檢察官會說,那第二顆子彈,是生怕一顆子彈打不死本田修,所以準備了兩顆。”
“事實是三島勝二拿著一把有兩顆子彈的槍,對著本田修,要開槍殺死本田修。”
“無論本田修的律師怎麼辯解,他都不可能拿出證據去證明,沒有發生的事情是存在的。”
“而裁判廷上講究的是證據,所以三島勝二在這上面必敗。”
“最多就是事件細節上有模糊的地方,會酌情給予減刑。”
毛利蘭咂舌,“是這樣啊。”
“哼,聽她胡說八道。”毛利小五郎怒氣衝衝的走了,還用力帶上了門,表達不滿。
工藤新一突然發現,這兩位一個抓人,一個幫人脫罪,還真湊不到一起。
妃英理惱火,“蘭,他又去喝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