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章 妨礙調查的共犯同謀(第2頁)
“我相信,只要他們宣傳,要給後座上的人系安全帶,哪怕不特意點明是未成年人。”
“我的當事人阿笠博士,也一定會奉為聖旨的去做。”
“但自始至終,都沒有人告訴他。”
“所以,我的當事人阿笠博士固然有罪,但並不是出於要害人的心思,他從來沒有想過要去害誰。”
“自出事以來,他一直很自責,甚至沒有取回愛車,而是每天在家準備,重新考駕照。”
“想等有了駕照,再把愛車帶回家。”
“試問這樣負責的敦厚之人,又怎麼會想害人呢?”
“所以,裁判長,我誠懇的請求您,給我的當事人我的當事人阿笠博士一個機會。”
“他孤獨了一輩子,剛剛才和幾個孩子交上了朋友,所以才帶他們出去玩,只是想討好他們。”
“裁判長,請給他一個機會。拜託了。”
“我要說的就是這些。”
妃英理說完了,而她的長篇大論侃得所有人都暈沉沉的。
裁判官咀嚼再三,又向阿笠博士提問,問他為什麼要帶孩子們去山裡。
阿笠博士提著心,一字一句斟酌著小心回答,顯示出誠懇的態度。
最後,裁判官認為阿笠博士確實是喜歡孩子的,並不會故意要讓孩子們置於危險之中。
沒有給孩子們系安全帶,讓孩子們和路人處於可能的危險中,是個極大錯誤。
但確實存在沒有宣傳到位的問題,以至於老舊的車子上完全沒有加裝後座安全帶。
所以,可以給一次機會。
最終判了猶豫執行一個月,也就是緩刑。
同時,勒令阿笠博士必須重新考駕照。
並建議阿笠博士把車子送去改裝,加裝後座安全帶。
之所以是建議,是因為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裁判廷沒辦法讓人強制執行。
……
出了裁判廷,阿笠博士長出了一口大氣,然後感謝妃英理。
妃英理再次叮囑,不要再有下一次,千萬千萬不要再來一次。
再一次就是累犯了,不但不可能再獲得緩刑,而且量刑會加重。
最重要的是,有了前科,再打類似的官司,就很難打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