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阿笠博士開車是謀殺(第3頁)
“安全帶,不僅僅關係到自身的生命安全,也關係到別人的利益。”
“如果發生車禍,司法鑑定以後,認為是沒有安全帶,致使本來不該有人員傷亡的事故,出現了人員傷亡。”
“那司機就涉嫌危險駕駛,然後再判定各方的責任。”
“如果責任在死傷者自個兒,那麼就跟司機無關。”
“因為目前的法律,沒有硬要求後座乘客使用安全帶。”
“就比如,沒有要求公交車配安全帶,你乘坐公交車,不用系安全帶。”
“但出租車後座上配有安全帶,雖然不是總有人使用,但也有不少人會用。”
“換句話說,就是自願原則。”
“如果司機提醒過,但後座的人就是不聽,司機也沒辦法。”
“只要證實了這一點,哪怕只是司機單方面這麼說,那他也能脫身出來。”
“而這件事情裡,阿笠博士作為成年人,作為拿著駕照的司機,他應該知道要系安全帶。””
“他的主要問題在於,他後座上坐的是三個兒童。”
“如果是三個成年人,他們不繫安全帶,出了事情,他們自個負全責。”
“兒童沒有判斷力,他們無法選擇。”
“所以,阿笠博士必須給兒童繫上安全帶,否則出了事情,就是他負全責。”
“現在就是這種情況,更有甚者,他是後座上連安全帶都沒有,就敢帶著三個孩子上路。”
“他可以說,他拿駕照時間早,當時沒有那種規定,車子也是本就沒有安全帶。”
“但那不是理由,那種話在裁判廷上說出來,後果就是罪加一等。”
“因為作為一個司機,必須瞭解道路交通的相關法律。”
“一些知識,也許駕照考試都不會考到。”
“但那些法規都在那裡,出了事以後,不能以不知道為藉口。”
“所以,阿笠博士屬於明知故犯。”
“在警方看來,阿笠博士這事情完全可以被列入故意殺人罪。”
“啊?啊!”
毛利蘭傻了,開個車而已,竟然成故意殺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