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強 作品

第六百二十章 景華村(第3頁)

  聽著李建輝要拿出20公頃土地計劃將其建成一個公園,甘慶林立即表示反對,開玩笑呢,建立公園的話,無法給欣建置業帶來任何利益,反而白白損失20公頃土地。

  “慶林,我知道你是為了集團利益著想,但你要清楚,我當初佈局景華村的目的,主要是改善那裡的居住環境,讓自身在裡面居住更加舒適。

  雖然建設成為公園,會讓欣建置業損失20公頃土地,以現在景華村大致地價估計,我們會損失好幾億港幣。

  但在我看來是值得的,建立這樣一個公園,會讓我們景華村更加宜居,不管是我的家人還是你的家人,居住在這裡會更加的舒適。”

  “李生,哪怕是建立公園,這也不需要用我們景華村開發用地建設,我們完全可以向政府提出,捐贈一定的資金,再我們景華村周邊建設啊。”

  李建輝也不是不想,只是周邊已經沒地建設公園了,在景華村東邊是輝鴻城,在北邊是東華道、南邊是海,西邊有著多個地產企業在開發。

  而且因為劃歸變更,這邊不再是以別墅住宅區為主,人口也會比較多,景華村居民需要一個休息玩耍的公園,除了別墅有著花園,其它地方全是水泥建築,李建輝也感覺不舒服。

  儘管李建輝理由十足,而且對於欣建系來說,這點損失也不算個事。

  但甘慶林還是不願意就這樣同意,而是建議找布萊恩政府協商,在元朗或者是北區、大浦置換二十公頃商業開發用地,這裡二十公頃土地則變更為公共設施建設用地。

  至於另外八十公頃,主要用來建設高品質住宅小區,樓層高度為19層,對此甘慶林沒有任何意見。

  有著李建輝等人居住在景華村,甘慶林根本就不擔心這裡面開發的住宅銷售不出去。

  “慶林,這方面你期望不要太高,我只能夠在行政局會議上面提一提,布萊恩政府同意的可能性不會太大。

  只怕景華公園主要還是要靠我們自己,你下去之後要做好規劃,我們自己居住環境就要打造好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