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限槍(第3頁)
“很可惜,我們雖然裝備了馬匹,但我們並不是專業的騎兵,無法一邊追逐一邊準確射擊到他們,我們也只有放棄了這個想法,我發誓我真的很想把這些畜生全部幹掉。”
“我下馬來到了這些屍體的外圍,看著躺在地上很多都已經面目全非的屍體,我不禁伸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和鼻子,這真的是太殘忍了。”
“我當時感到十分噁心,也十分害怕,我忍不住緊緊握住我手中的長槍,這讓我更有安全感。”
“接著,我看到了屍體旁邊的那些彈孔,這讓我感到非常奇怪。我覺得,一群強盜再怎麼多武器,也不會有正規軍才能持有的機槍吧?”
“可是一個事實很快擺在了我的眼前,他們真的有機槍!這讓我的冷汗瞬間流了下來,要知道,我們這些人是在前面的山丘下來的,萬一……”
“很快我就推翻了這個猜想,如果那些強盜還在對面,估計早就開火了,沒必要等到現在,而且他們如果真的把這些黃金全部搶走,誰還會繼續留在這裡呢?”
“我走進了這些屍體的核心區域,看到了那些明顯不是撕咬過而又是脫離**的肉塊,我就更加確定了這個想法了,只有機槍才可以這樣。”
“我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之後很快派人把消息傳了回去,那邊的狀況可想而知……”
經過這次那麼大的事情之後,各地政府開始強行推行限槍法令,規定這些大威力的槍械必須上交,自動武器同樣如此,如果實在需要,比如保護重要人物,申請報備一下,通過審核就可以持有。
如果強盜的裝備比警察還要厲害,這會讓整個國家的領導層都臉上無光不是嗎?
你能想象,一大群手持小手槍的警察和幾個手持自動步槍匪徒大戰的情況嗎?完全被火力壓制得抬不起頭來啊,做這樣的警察,不覺得窩火嗎?自己可是代表正義的一方啊。
別說,美國的一些州就是發生過這樣的情況,這讓經歷過這種事強的警員都從不提起這件事情,實在是太窩囊了,這比在警校成績墊底還要窩火。
回到話題,福克斯手下的護衛隊只有50枝登記在冊的mp18衝鋒槍,而其餘的都是“黑槍”,明面上是拿不出來的,所以剩下的護衛只能買澳洲出產的李-恩菲爾德步槍充數了。
當然了,這些槍都是要登記的,手槍都是配美國的m1911,手槍持槍證也是有的,福克斯現在的護衛隊最多也只能是這個規模了。
福克斯曾經申請過提額的事情,三大家族至今也沒一個準話,只有克拉克家族說了一句福克斯在帕斯期間,陸軍第三師絕對可以保證他的安全。
新年好各位!晚來的拜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