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梓鈞 作品

0788【朱院長最後的功績】



                大明的法定節假日,主要沿襲自宋代,但廢除了一些亂七八糟的假期。

    元旦(春節),放假七天。

    上元(元宵),放假七天。

    春節與元宵之間,卻是要正常上班的。另外,就算是節假日,官員也需要輪值加班,保證各級衙門的運轉。

    春節假期還沒過,朱國祥已經在辦公了。

    有些東西,他得在退位之前完成,也可算作是他的皇帝功績。

    自停止大案已經一年,修改後的第二版《大明律》,分別抄送到朱國祥和朱銘那裡。

    條目更加細化了!

    或許是隨父母流放的孩童過多,修改法律的官員們於心不忍,因此把“七歲以下孩童”,定為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群體。

    當然,如果是十惡大罪被連坐,又或者是親手故意殺人,再小的孩童也需要處罰。

    官員們修改成這樣,無非是想赦免許多孩童。

    比如李邦彥,他有兩個孫子、一個孫女,因為年齡不足七歲,可以通過繳納罰金接走,不必繼續跟著父母流放。

    “這條同意吧。”朱國祥提筆畫了一個勾。

    朱銘點頭說:“可以。”

    父子倆繼續閱讀更改條目,然後逐條進行討論。

    說實話,大明開國這幾年的流放罪,根本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流放,更類似一種“邊疆強制移民”。

    到了流放地點,官府不會強迫勞動,甚至還分發土地、糧食、被服、農具和種子。世界上哪有這麼舒服的流放?

    所有流放者,實質上享受了“大赦”待遇,只不過被留在邊疆不能回家而已。

    逐條審完,朱國祥說:“第二版《大明律》,要趕在我退休前頒佈。”

    “沒問題”朱銘說道,“今年還是洪武七年,我明年才會改元。等改元之時,把新的歷法也一併頒佈,到時候新曆就跟你無關了。”

    朱國祥說:“勸農司也要改。”

    “想好怎麼改了嗎?”朱銘問道。

    朱國祥說:“思考好幾年了。勸農司併入戶部,相當於戶部下轄的全國農業發展司。一把手為戶部勸農司郎中,也就是農業發展司的司長。”

    “省一級,設立勸農局,類似省級農業廳(肯定沒那麼大權力)。”

    “府一級,設立勸農所,類似市級農業局。”

    “縣級不設勸農部門。”

    “最低級的勸農官,屬於伎術官序列,相當於農業研究員和農業技術官。”

    “升到勸農所的正副所長級別,才轉為八品政務官,並可以轉做縣丞、縣令等官員。”

    “更高級的勸農局、勸農司官員,必須是農業伎術官出身,並且有主政地方的經驗。到了這個級別,就是在為全國或全省的農業做發展規劃。”

    朱銘笑道:“想法很好,但會變味的。”

    “怎麼說?”朱國祥問。

    朱銘說道:“如果我是一個大官,我的兒孫考不中進士。那我就讓兒孫去做伎術官,只要熬到一定年限,就能轉為政務官,並一路晉升為戶部勸農司郎中。再以此為跳板,甚至可以做到侍郎、尚書級別。長此以往,低級勸農官全是搞技術的苦逼,而高級勸農官則屬於官員子弟。到時候外行指導內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