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梓鈞 作品
0684【錢不夠了就抓賭】(第2頁)
每隊十六人,沒有守門員。
球場裡打得熱火朝天,城內賭坊同樣熱鬧。
鼎盛時期,東京城內外有上百家賭場,這還只是大搖大擺掛牌營業的。
宋明鼎革之際,開頭半年物資管控,接著又大量清算、拆分權貴富豪,這導致東京的賭博業一度蕭條。不少賭場的老闆,由於跟前朝權貴有牽連,直接領到流放西北的全家桶。
但僅僅過了一年多,賭博行業就再度興旺。
……
金鉤賭坊。
以前的老闆是高俅。
高俅四個月前病死,兒子們很快打起了遺產繼承官司。
估計是鬧得太大感覺影響不好,官司打到一半,三個兒子竟然庭外和解了。
這家賭場由老三高柄繼承,掌櫃是高家的家奴,夥計和打手全是前宋的禁軍。
賭場很大,整整三層樓。
各類賭博玩法,竟有二三十種之多。
一樓專門設了個櫃檯,用來讓賭球者押注。內容都跟後世賭球差不多,有買輸贏的,還有買比分的,還會計算各種賠率。
賭球檯的荷官,指著今年新買的擺鐘,扯開嗓門嚷嚷:“還有半刻鐘,就不能再下注了,還沒買的趕緊啊。今場買輸贏沒甚意思,要博就博進球數……”
突然之間,一個官差朝賭場奔來,一邊跑一邊脫掉公服。他衝進賭場的大櫃檯:“快……快把錢藏好,賭客全部轟走,官府要來查了!”
大掌櫃不在一樓,眼前這個掌櫃無法做主,甚至覺得那官差在說笑。
大宋上百年不抓賭了,大明朝廷也沒抓過,能夠出什麼問題?
“快快動手,俺得走了。”那官差抱著公服就跑,早已累得氣喘吁吁,出門之後看到大隊巡捕過來,更是驚得魂飛魄散趕忙混進人群。
朱銘早就猜到有人報信,因此他玩的是突然襲擊。
直接讓返回開封的軍隊出手,甚至連普通士兵都不告訴實情。只選最可信的軍官,每人帶著一個小隊,前去把各廂坊的巡捕叫上。並且不給說明任務,等接近賭場之後才告知。
前朝巡鋪兵改為巡捕,又與五城兵馬司合併。
五城兵馬司相當於警察總局,再下設幾個分局,巡捕房類似派出所,還兼著城管和消防的職責。
“把賭坊各門通通堵住!”
“若有拒捕,打死勿論。”
“……”
一樓的賭客看到士兵和巡捕衝進來,全都一臉懵逼的站在原地。
賭博也犯罪嗎?
大掌櫃叫做高廉,是高俅的遠房子侄輩。
他從二樓急匆匆下來,手裡拿著一封銀元。雖然搞不清楚啥狀況,但還是陪笑著往軍官手裡塞:“軍爺辛苦了,這點小錢拿去給弟兄們吃酒。”
軍官揪住高廉的衣領,將其拖到賭場門口,指著立柱上張貼的告示,問道:“這張告示貼多久了?”
高廉終於感覺不妙,哆哆嗦嗦說:“半……半個月。”
軍官又問:“告示上寫的什麼?”
高廉硬著頭皮讀那上面的文字:“《大明律》已刊印頒發,查獲賭資一百貫以上且超過兩人,或查獲賭資十貫以上且賭博者超過六人,即為聚眾賭博。賭資予以沒收,組織賭博者流放並處罰金,參與賭博者拘拿十日並罰役。有固定房屋以作賭博之用,查獲賭資超過五十貫者,即犯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者,本人絞刑,抄沒財產,全家流放。注:流放以戶籍冊為準。著令大小賭坊,十日之內關門歇業,以往罪過既往不咎。賭場聘用之人員,視其具體罪行,當判三月以上十年以下徒刑。罪大惡極者,可判十年以上……”
球場裡打得熱火朝天,城內賭坊同樣熱鬧。
鼎盛時期,東京城內外有上百家賭場,這還只是大搖大擺掛牌營業的。
宋明鼎革之際,開頭半年物資管控,接著又大量清算、拆分權貴富豪,這導致東京的賭博業一度蕭條。不少賭場的老闆,由於跟前朝權貴有牽連,直接領到流放西北的全家桶。
但僅僅過了一年多,賭博行業就再度興旺。
……
金鉤賭坊。
以前的老闆是高俅。
高俅四個月前病死,兒子們很快打起了遺產繼承官司。
估計是鬧得太大感覺影響不好,官司打到一半,三個兒子竟然庭外和解了。
這家賭場由老三高柄繼承,掌櫃是高家的家奴,夥計和打手全是前宋的禁軍。
賭場很大,整整三層樓。
各類賭博玩法,竟有二三十種之多。
一樓專門設了個櫃檯,用來讓賭球者押注。內容都跟後世賭球差不多,有買輸贏的,還有買比分的,還會計算各種賠率。
賭球檯的荷官,指著今年新買的擺鐘,扯開嗓門嚷嚷:“還有半刻鐘,就不能再下注了,還沒買的趕緊啊。今場買輸贏沒甚意思,要博就博進球數……”
突然之間,一個官差朝賭場奔來,一邊跑一邊脫掉公服。他衝進賭場的大櫃檯:“快……快把錢藏好,賭客全部轟走,官府要來查了!”
大掌櫃不在一樓,眼前這個掌櫃無法做主,甚至覺得那官差在說笑。
大宋上百年不抓賭了,大明朝廷也沒抓過,能夠出什麼問題?
“快快動手,俺得走了。”那官差抱著公服就跑,早已累得氣喘吁吁,出門之後看到大隊巡捕過來,更是驚得魂飛魄散趕忙混進人群。
朱銘早就猜到有人報信,因此他玩的是突然襲擊。
直接讓返回開封的軍隊出手,甚至連普通士兵都不告訴實情。只選最可信的軍官,每人帶著一個小隊,前去把各廂坊的巡捕叫上。並且不給說明任務,等接近賭場之後才告知。
前朝巡鋪兵改為巡捕,又與五城兵馬司合併。
五城兵馬司相當於警察總局,再下設幾個分局,巡捕房類似派出所,還兼著城管和消防的職責。
“把賭坊各門通通堵住!”
“若有拒捕,打死勿論。”
“……”
一樓的賭客看到士兵和巡捕衝進來,全都一臉懵逼的站在原地。
賭博也犯罪嗎?
大掌櫃叫做高廉,是高俅的遠房子侄輩。
他從二樓急匆匆下來,手裡拿著一封銀元。雖然搞不清楚啥狀況,但還是陪笑著往軍官手裡塞:“軍爺辛苦了,這點小錢拿去給弟兄們吃酒。”
軍官揪住高廉的衣領,將其拖到賭場門口,指著立柱上張貼的告示,問道:“這張告示貼多久了?”
高廉終於感覺不妙,哆哆嗦嗦說:“半……半個月。”
軍官又問:“告示上寫的什麼?”
高廉硬著頭皮讀那上面的文字:“《大明律》已刊印頒發,查獲賭資一百貫以上且超過兩人,或查獲賭資十貫以上且賭博者超過六人,即為聚眾賭博。賭資予以沒收,組織賭博者流放並處罰金,參與賭博者拘拿十日並罰役。有固定房屋以作賭博之用,查獲賭資超過五十貫者,即犯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者,本人絞刑,抄沒財產,全家流放。注:流放以戶籍冊為準。著令大小賭坊,十日之內關門歇業,以往罪過既往不咎。賭場聘用之人員,視其具體罪行,當判三月以上十年以下徒刑。罪大惡極者,可判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