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梓鈞 作品

0358【觀政六】(第3頁)

  但阻力太大,不可能成功。

  於是已經收歸國有的土地,佃租給農民耕種,其餘私有土地發給田契。隨著時間推移,佃耕官田的農民,自動獲得永佃權。

  而官田經常賜給文武百官,文武百官獲得所有權,但無法獲得使用權。這就出現第一批“一田二主”,在宋代叫做田根、田面,在明清兩朝叫田骨、田皮。

  王安石為了獲得變法啟動資金,大量出售官田的田根,“一田二主”全面私有化。

  與此同時,許多擁有完整田產的地主,遇到困難想要籌措資金,卻又不願把田產徹底賣掉。於是,就出售田產的使用權,這種行為叫做“典賣”。

  典賣一般設有年限,擁有田產所有權的田根主,只要給得起錢,到期可強制贖回使用權。

  而擁有使用權的田面主,如果原主不贖回,到期可優先購買所有權。

  如果田根主拿不出錢,田面主也不想買,田根優先出售給親戚或左鄰右舍。親戚或左鄰右舍不買,其他人方能擁有購田資格。

  田根和田面,不論期限,皆可轉賣。

  給官府交稅,是田面主的義務,也就是土地使用者交稅。

  簽訂典賣合約,必須在官府交過戶稅,否則打起官司來很難說得清。

  發展到北宋末年,一塊地的田根和田面,早就不知轉手過多少次,完全就特麼是一團亂麻。所以才有那麼多隱田逃稅,所以太監李彥能夠亂收租,因為大部分田產都難確權。

  朱國祥現在清查田畝,還得理清田根和田面。

  對於那些歷史遺留問題,實在無法確權的土地,能拿出田契或合約的,那就一人分一半,或者乾脆多人平分。

  而且規定,從明年元旦開始,此後的私契官府不認。田主在典賣使用權時,如果不到官府報備過戶,該處田產的賦稅依舊由田根主承擔,等於把田賣了自己還要繼續交稅,如此才能避免田冊與賦稅的管理混亂。

  肯定有無數小民,由於信息不暢而被坑害,但這屬於陣痛,朱國祥是不會管的。

  另外,田根、田面合一的田主,因為擁有完整田產,交稅時按照正常田賦收取。只有田面的田主,要多交一筆“田產分離稅”,這是逼著田主擁有完整產權。

  陳東對這役夫安慰一陣,心裡忍不住嘆息。

  若非是造反,哪能理得清田畝?完全就是一筆糊塗賬!

  只有真正掌握刀子,才能快刀斬亂麻。

  王安石那會兒,是方田令的最後希望,因為大量田根掌握在朝廷手中。

  王安石把官府的田根賣掉,田根自由轉手之後,換成天王老子來都搞不明白。蔡京方田均稅是必然失敗的,就算基層官吏兢兢業業,也沒那個本事把隱田理順。

  陳東突然覺得,只有造反才是唯一出路。

  (感謝行情步雨的盟主打賞o(n_n)o~)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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