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章 安撫黃蓉(第2頁)
尤其是那雙桃花眸。
一顰一笑間撩人心絃。
嘟囔了一句後,才半是哀怨,半是戲弄的推脫道:“從我見到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貫是那招蜂引蝶的人,不過,你能與我商量,我真的很開心,我不想拘束你,可我也不想委屈我自己,這樣吧,我不管那個蒙元郡主是個怎樣的人,如果你動了心,我只要你跟我保證兩點,怎麼樣?”
招蜂引蝶不是拈花惹草。
招蜂引蝶是被動。
拈花惹草是主動。
我自盛開,蝴蝶自來,怪我咯?
黃蓉說的很對,林朝辭也沒生氣,品著度數很低的黃酒,尋思了兩三秒,道:“說來聽聽?”
這玩意有點像後世的果啤。
你說它是酒,它還有點像飲料。
你說它是飲料,它裡面還含有酒精。
黃蓉會醉,是因為她開心,俗話說酒不醉人人自醉,像他這種喝過烈酒的人,又不想醉,自是醉不了的。
黃蓉也沒賣關子,更沒擺架子。
小嘴一張,笑嘻嘻的豎起食指與中指。
“第一:她不能欺負我。”
“第二:她要比我更強……可以是某些方面不如我,但一定是那種好女孩,優秀的女孩。”
林朝辭跟她聊過。
也跟她的父親與母親聊過。
起因是訂婚中,要給名分。
雖說古代有三妻四妾的說法,可古代同樣有互送小妾的說法,黃蓉在黃藥師心裡雖然從一個“乖巧的女兒”變成了一個“叛逆的小棉襖”,可就算黃蓉叛逆了,他也打不過林朝辭,依舊不可能把這個叛逆的小棉襖送給林朝辭做小妾。
這是一位父親的擔當。
故此,在婚約上,黃藥師對這方面再三確認。
就怕林朝辭給錯了名分。
不過,在林朝辭這邊,凡是與他有過肌膚之親的女孩,地位及名分是平等的,根本就沒有小妾的說法,屬實是黃藥師與馮蘅想多了。
黃蓉作為當事人,也就知道了。
婚約嘛,說白了,就是一個相互瞭解的過程。
黃蓉的條件其實和朱竹清差不多。
朱竹清也是這般傲嬌。
我不在乎你有多少紅顏知己。
我只希望她們不比我差。
否則,會讓我質疑自己選丈夫的眼光。
所以,像這種似曾相識,也是早被他承諾給另一個女孩的條件,再承諾一遍,其實也沒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