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嘯木 作品

第25章 鄉村制度(第3頁)

村民投票選舉靠譜的村長管理村莊。

村長候選人必須是他們的支持者。

比如退伍軍人或是軍人家屬支持蘇河造反的積極分子。

鄉長有權罷免村長讓村民重新選舉巡檢有權抓捕違法的村長。

蘇河也不怕村長因為權力膨脹在村莊裡像士紳那樣作威作福。

村長不屬於脫產官員半工半農。沒有餉銀但給予一定津貼。

蘇河經過仔細計算去除脫產士兵的人數。

現在的生產力一個鄉只能支持五六個脫產官吏。

沒那麼多官吏只能管理到鄉村裡靠自治。

想直接管理村招募不到足夠的官吏。

這個鄉村管理制度下村莊在鄉長的指導下進行自治直接把行政權力延伸到鄉村。

蘇河不知道這套體系能否運行順暢只能在工作中發現問題再慢慢改進。

在蘇河設計的這個新體系不止打破權力不下鄉還直接打破封建時代官吏分隔。

在明朝想當官只能通過科舉。

官老爺都是書生除了少部分天生適合官場的書生其他大部分都靠師爺和胥吏辦事。

胥吏有做事的本領但他們最多也就能當個典史之類的小官。

哪怕有天大的本領,這輩子也就是個胥吏。

明末江陰典史閻應元困守孤城八十一天連斬建奴三王十八將。

他的能力比大明很多總督都強,但只能當典史。

蘇河確定好鄉村制度,他招來幾個被俘虜的胥吏,讓他們提出建議。

他們在縣衙中被排擠投靠王進士負責給益門堡士紳家裡的公子授課。

這些都是平時權力不大身上沒有血案的胥吏。

現在被判勞改主要工作是幫蘇河抄寫公告書寫新的地契。

這些胥吏根據平時工作經驗提出幾個有待改進的地方。

鄉長權力太大應當增設一到兩個副鄉長分權。

鄉長可以提名村長候選人但不能直接罷免。

這個權利應當交給知縣抓捕鄉長的權利也要縣裡巡檢局出公文。

蘇河採納胥吏的經驗改進鄉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