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七章 大明皇帝的留一手(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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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約真的是膽子大啊,郝家的案子剛剛結案,他就又開始活動了,他一直這麼勇嗎?”朱翊鈞放下了奏疏,這個案子,大理寺和刑部正在研究,朱翊鈞只能說李元約是在死亡的邊緣瘋狂的試探。
自作孽,當真不可活。
“嗯,俸祿不夠揮霍,就只能想點辦法了。”趙夢祐倒是能理解,還沒有風平浪靜的時候,李元約就又開始作死,其實李元約這麼做的原因很簡單,李元約缺錢。
不肯讀矛盾說、不肯去當監當官,僅僅靠著比稟生多一點的俸祿,生活都不夠,更別說走傳統晉升路線,那需要海量的銀子去鋪路。
給座師冰敬碳敬這兩次孝敬,一次一千兩銀子,李元約就得想盡辦法,更別說逢年過節了,這條路其實也不是那麼好走的。
稍微細緻觀察一下,就會發現,李元約找的姘頭,都是富家女人。
案子很快就落下了帷幕,李元約有功名在身,這是大明給學而優則仕的士子們的特權,以期望他們竭盡所能的食君俸忠君事,為大明國事奔波,那個將李元約殺死並且大卸十八塊的壯漢,沒有被無罪釋放,而是因為不義,被流放到了大寧衛墾荒。
大寧衛在侯於趙手中得到了極大的發展,雖然依舊苦寒,但也不是人不能活的地方。
萬曆八年的會試,正在如火如荼的準備著,所有人的目光,都被科舉所吸引,鴻臚寺卿陳學會,最近十分的頭疼,四夷館的番使詢問大明四夷館番夷學子是否可以參加科舉,陳學會嚴詞拒絕,而後稟報了陛下。
主要是朝鮮的學子在鬧騰,洪武、永樂年間,朝鮮學子可以參考,到了宣德年間,就完全不可以了。
四夷館的學子可以參加大明的科舉考試,的確是洪武、永樂年間的祖宗成法,朝鮮的訴求,真的不是無的放矢,洪武四年,金濤、樸實、柳伯儒參加了科舉,金濤是同進士出身第三甲第五名,樸實、柳伯儒名落孫山。
唐朝的科舉專門設有賓貢進士,就是給番夷科舉用的,回回人李彥升、新羅人金元卿、崔致遠都中了進士,五代十國時崔光胤,北宋的金行成、王彬、權適、元代時的安震、李谷等等。
番使們詢問:賓貢進士,自唐就有,大明在洪武、永樂年間,別國學子也能參加大明科舉,怎麼到了現在反而不行了?
大明極度保守,就是比保守更保守,在這件事上,是沒有商量的餘地的,禮部對此再次言辭拒絕,甚至專門上了一份奏疏,解釋了其中的詳情,不是開放包容的問題,是利益問題,舉人、進士的名額都是固定的,讓這些夷狄考試,那就真的是寧予友邦,不予家奴了。
萬士和還專門進宮了一趟,面呈陛下,把更深次的原因,剖析清楚。按照萬士和的一貫主張,夷狄狼面獸心,畏威而不懷德,這些個夷狄參加大明科舉,不過是為了鍍金,而後歸國博弈效力去了,他們的根兒不在大明,沒有必要。
朱翊鈞欣然應允。
萬曆八年會試這個名利場的博弈再次開始了,張黨、晉黨、浙黨殺的難解難分,在裁判朱翊鈞的偏心之下,張黨算是大獲全勝。
會試大總裁依舊是大明元輔張居正,副總裁為王崇古,主考官為申時行,副考官為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餘有丁,在確定了主副總裁、主副考官之後,大明會試開始了緊鑼密鼓的籌備。
大總裁是張居正,主考官是申時行,但副總裁是王崇古,副考官是餘有丁,餘有丁是浙江寧波人,南宋名臣余天錫後人,是浙黨的人,而且是現在浙黨的中流砥柱。
平衡就像是矛盾一樣存在於萬物之間,即便是以張居正這種威權元輔太傅,也沒有把會試搞成張黨的一言堂。
朱翊鈞對這個博弈的結果還算滿意。
正月十六日,京師終於過完了小年,鰲山燈火喧囂之後,歸於了-->>
平靜,今年的大明皇帝依舊沒有出現在鰲山燈火的現場,只要不看,就能避免賞賜,大明皇帝在修省一道,一如既往的吝嗇。
正月十六這一日,朱翊鈞收到了張居正致仕的奏疏,理由和歷史上的一樣是:高位不可以久竊,大權不可以久居,至萬曆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止,張居正成為一品大員已經九年之久,即便以大明久任而言,張居正必須要在萬曆八年完成自己的致仕,再待下去就不禮貌了。
朱翊鈞以先生丁憂致仕一年為由,一品仍不足九年,仍要留下張居正。
張居正再上奏《辭考滿加恩疏》,以君上曲全之仁、微臣自處之義、朝廷優老之德三辯,請陛下恩准期滿致仕。
再留下去,那些個言官,真的要指著他張居正的鼻子罵他貪圖權柄。
讓朱翊鈞意外的是,李太后下了道懿旨到內閣,准許了張居正的致仕。
“孃親,先生輔弼有功,怎麼可以讓其輕去!”朱翊鈞直接殺到了離宮後院,詢問李太后這是什麼意思!李太后應該說:輔爾三十歲,到那時再作商量。
現在,李太后這麼一表態,張居正就真的可以離朝了。
環召之恩是嘉靖皇帝,先帝所託是隆慶皇帝,作為太后,李太后當然可以決定張居正的去留,就像當初決定高拱去留一樣。
李太后哄著朱常治,朱常治好命,王夭灼這個親孃都沒抱幾天,倒是李太后天天抱著孫子,當真是隔代親,連潞王朱翊鏐都靠邊站了。
李太后讓奶孃把要吃飯的朱常治抱走後,才坐下來,看著朱翊鈞說道:“皇帝啊,孃親是個婦道人家,不懂那麼多的道理,在孃親看來,高拱是狼子野心,那張居正就是豺狼虎豹,這些個大臣們啊,都是一樣的。”
陳太后在一旁點頭,她還真的知道這件事,高拱致仕後,張居正一人攝政獨攬大權,李太后就對陳太后十分擔心的說:拒狼進虎,豈是良謀?(33章。)
李太后這個想法一直沒變過,現在皇帝十八歲了,已經長大了,已經不再是主少國疑了,最最最重要的是,孩子爭氣啊!以陛下的才智、心性、手腕,完全足夠處理國政了,皇帝的詭詐已經不輸世宗皇帝了,所以李太后此時的表態和歷史上的表態,完全相反,不是留,而是去。
自家孩子不爭氣,為了防止國朝真的向深淵滑落,李太后當然會留張居正繼續當牛做馬;自家孩子爭氣,李太后的選擇便更加從容。
“這與卸磨殺驢有何差別?”朱翊鈞清楚了李太后的想法,讓張居正一家獨大,攝政獨攬朝綱,是李太后當初基於主少國疑的局面做的決定,當日因、今日果,在張居正去留問題上,李太后要表明自己的態度。
這些年,李太后也擔心張居正真的僭越了神器,好在李太后始終擔心的那一幕沒有出現,張居正只想做諸葛孔明,不想做僭越大位的權臣。
“皇帝也要考慮先生名聲,臣子自處之義,朝廷優老之德。”李太后說出了自己的第二個考量,這不是卸磨殺驢,是讓張居正享受優老之德,難不成真的等張居正累死了,做成驢皮阿膠?
功成名就,急流勇退,才是張居正能有個好下場的最好辦法,皇帝一直讓張居正留在朝中,青史論斷,張居正少不了一個權臣的惡名,若是此時走了,那再好不過了,張居正也沒有戀權的想法,對皇帝、對張居正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