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潘嬸你留下(第2頁)

所有人都鬆了口氣,惡夢終於結束了;並對陳安表示感謝!接著陳安說道:“第二件事,就是我之前向七叔公他們承諾過的,半年之內就把磨菇種植的技術公佈出來;當然,這技術我只交給村委,由村委成立合作社,自行生產菌種,大家如果想種植磨菇的,就可以到村委購買菌種回去自己種植,相信這段時間大家在我那裡也學到了不少,自己種植是沒什麼大問題的!”

之前讓大家過去打工,其實也是為今天做準備!至於溫度溼度還有通風等如何把控,還不懂的,也可以過來諮詢!“我們自己種,那賣給誰呢?”

有人問道。“是啊,我們不知道怎麼賣啊!”

“磨菇沒多少人吃吧?”

在他們看來,陳安種了磨菇,有他的銷售渠道,那是他的。可是自己種,就不知該怎麼處理了!在他們的思想裡面仍然覺得這玩意兒沒多少人吃!更不知道怎麼去銷售!陳安說道:“你們種了我來收,不過我收的話每斤就得低於市場價10%;當然,如果覺得虧了,也可以自己拿去賣給商販或者直接到街上擺攤賣也行,這些都隨你們!”

“還有,覺得自己種太麻煩,或者怕擔風險的,也可以繼續在我這裡打工,工錢我也絕不坑你們。”

“總之你們自己根據自己的能力來,我能幫你們的就這麼多了!”

總不能讓我強行把錢塞到你們口袋吧?只要把種植技術讓出去,總會有人被磨菇的超高價格吸引來種植的。而且陳安特意說了,如果有其他村的村民也想種植,就讓他們過來購買菌種。賣菌種的收入一部分算是村委的,留作村裡的各項基礎建設,或者給老人、殘障戶發福利等。一部分給合作社相關的工作人員算做工資,怎麼算怎麼分就由他們了。同時計永康也會申請到一些補貼下來給到合作社,這些錢怎麼用,也由村委來決定,陳安這邊肯定也是得到實惠的!而村民們聽到種出來的磨菇可以賣給陳安,都高興壞了!至於那10%的差價,大家也覺得合情合理,要是沒陳安,別說去掉差價的錢,可能一分都掙不到!而且陳安也不強制大家賣給他,想賣就賣,不想賣也可以自己拿去擺攤!選擇權在大家!不過大家覺得,為那10%自己還得往鎮上或者縣裡跑一趟,還不一定能賣出去呢,浪費時間和精力!那還不如賣給陳安划算!“那我買一百個菌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