揹包裡有隻熊 作品

第一百二十三章 新的證據


  陳述到“看見柳婉瑩赤shen果體的和一名中年男子一起站在屋外的消防樓梯走廊時”,王凡停頓了下來,陷入了思考。

  陳書給停筆的李夢點了根菸,沒有催促王凡。大家都需要休息會兒,消化一下得到的信息。

  過了幾分鐘,王凡看了一眼李夢寫得滿滿當當的筆錄紙,咬了咬牙:“警官,當時柳婉瑩說是那男的弓雖了她,那男的卻是說柳婉瑩勾引他,兩人在電梯裡也談好了價錢,一次三千塊錢。”

  陳書半晌無言,這可是幼師,可是祖國花朵的園丁啊!

  雖說警察辦案應該對任何事物都抱著懷疑的態度,不過經歷豐富的陳書,知道王凡此時沒有說謊。

  當然,客觀來說,只揀部分事實陳述出來其實也是撒謊。

  他抽出那張“許龍在電梯裡強行拖走柳婉瑩”的照片遞給王凡:“既然你下樓找了賓館服務員,那麼你也應該在監控裡看到了這個畫面。”

  王凡:“我看過。所以我就趕緊跑去五樓找他們了。”

  陳書點點頭,收回照片。

  從照片中來看,前面兩人事前是否存在交易先置之不計,最後一刻柳婉瑩扒門的動作,明顯是在拒絕許龍的“遊戲邀請”。

  即使是賣y的小姐,如果在交易的過程中明確表示了拒絕,嫖客還執意深入交流,結果還是可以將嫖客定為弓雖罪。

  陳書:“你把在五樓消防樓梯發生的事情講一下。”

  王凡:“我當時因為喝過酒有些興奮,站在門口指著那男的放了幾句狠話還打了對方几拳,結果他主動要求賠償給錢,我看柳婉瑩也同意,所以我們就要了三萬塊。

  那男的說自己身上只有三千塊,剩餘的錢會在第二天早上九點以前送過來。後面我就收了他三千塊錢,加了他微信,接著就和柳婉瑩回去六樓的房間了。”

  陳書:“接著說?”

  王凡:“後來回到房間,柳婉瑩就沒提這事了。我看她沒說,我也就沒問。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就去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