揹包裡有隻熊 作品

第九章 模擬現場(第2頁)

  不知道他站了多久,想了些什麼。

  但是最終他還是走了過去,坐進車裡,調整了一下座椅位置,將蘭博基尼跑車車頭縮了回來,又重新停在了停車位上。

  也許是出於緊張,離開的時候,沒有鎖門。

  走遠的時候,他又回頭看了一眼,那家牛排館的招牌清晰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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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書睜開雙眼,眼神裡透著疲憊,但卻是滿臉振奮和欣喜。

  排除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那個不管多麼難以置信,那都是事實!

  只要趙虎和綁匪不是一夥的,那麼他的想法和行為就可以先放在一邊,他大概率看到了涉案車輛及牌照號碼!

  晚上九點左右,敢在市區主幹道旁綁人,並且作案地點距離小區門口執勤的保安並不太遠,按照那位保安大叔的警覺性,如果稍有動靜,必定會發現異樣,或聽到聲響。

  就在車旁,尚有正在營業的幾家餐飲店,人進人出的,毫無規律可言。所以綁匪必須配備一輛汽車,以及多人協同作案。

  如此環境,若要將一名成年女子在不引起周邊注意的情況下,封音、並制住全身,然後塞入車內,以最快的速度駛離現場。

  那麼這個犯罪團伙最少需要三人:兩人控制女子,另外一人為司機。

  如果說,作案現場在視頻監控範圍的死角,不是機緣巧合,那麼可以判斷,綁匪是有選擇的決定作案現場。

  停車位置的不確定性,可以反推出綁匪必定在附近蹲守數天之久,甚至十數天都有可能,以等待合適的作案時機。

  由於小區車位的稀少,趙虎夫妻兩人經常將蘭博基尼車停在小區門口的路邊。作為市區主幹道,這種停放位置毫無疑問的非常顯眼,以至於極其容易引起綁匪的注意。

  並且綁匪目的明確,在蘭博基尼已經解鎖打開的情況下,要人不要車,所以基本確定不是經濟糾紛的熟人作案。

  根據趙虎的筆錄,夫妻雙方從事服務業,本身也從來沒有得罪任何親戚便宜,那麼也排除了尋仇報復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