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之 作品
12、第 12 章(第3頁)
虞朝營商環境寬鬆,鋪子可開在任意的地方,擺攤便就更隨意了,只要你想,東西往那一放,就地吆喝都成。
但考慮攤租的問題,縣城裡的集市慢慢就劃分開了,單闢出了一個草市,用來供農家人偶爾賣些蔬果、柴火等細碎的東西,這類小生意是不收取攤租的。
當然你也甭想渾水摸魚,每天都有衙役巡邏著,若你常在草市擺攤逃避攤租是要挨板子的,一般人都不敢這麼幹。
李青山在草市尋了個空地,把板車一停,將半袋子秕子和那隻綁了腿腳的老母雞放在板車上,就開始吆喝,“賣秕子了,能做枕芯的秕子。”
他吆喝完,叢春花便吆喝老母雞的事情。
來草市的人大多都是圖便宜,蔬果肉禽是最好賣的。那隻老母雞很快就被人問了價格,“這雞怎麼賣?”
“十八一斤,這隻雞兩斤四兩,四十三文。”叢春花道。
雞肉是比豬肉要貴的,出了草市,老母雞的價格能在二十文以上。那人一聽價合適,就叫李青山稱給他看。
李青山過了秤給他看,那人便開始還價,“四十文行不行?”
叢春花笑道:“大兄弟,我這本就是便宜了賣的。”
那人也明白這個理,看了看旁邊的秕子道:“那我買你十斤秕子,便宜兩文行不行?”
秕子價七分,十斤是七文。
叢春花爽快應了,一共收了他四十八文,買方和賣方都很高興。
來一趟縣城不易,李青山自己看著剩下的秕子賣,叫叢春花和柳魚四處逛逛。
叢春花只拿了半錢銀子,又給了柳魚四十個銅板,其他都叫李青山好生裝著。畢竟集市上魚龍混雜的,這銀錢還是李青山裝著讓人放心。
草市上沒什麼好逛的,賣的東西家裡基本都有。
叢春花領著柳魚直奔布莊。
店小二熱情的迎上來,“客官,您要什麼布?”
“棉布,做冬衣的,小哥兒穿的。”
叢春花回答之後,店小二高喊一聲,櫃檯那邊的掌櫃就已迅速挑好布匹等著了。
李青山是個小子,穿好穿孬的都行,根本就不用她打扮。這會兒家裡終於有了一個小哥兒,叢春花可是稱心了,拿著布匹挨個比量,問柳魚喜歡哪個。
“都行。”面對這樣的關懷,柳魚始終有些不適應、不知所措。
叢春花沉吟了一下,又比量了一遍,高興道:“那娘給你做主了!”
柳魚點了點頭。
叢春花給他挑了翠藍和天水碧兩個顏色做上衣小襖,下褲就著黑色,一共三個顏色。
套棉衣的裡面兒就用自家織的棉布,到時候家裡那匹花錢找人染了色再跟村裡人換布就行。因此只裁了棉衣外面要用的布料,上衣裁了各四尺半,下衣做兩條褲子,裁了七尺。
翠藍和天水碧兩個顏色是十三文一尺,黑色是十一文一尺,合計一百九十四文。
叢春花講價,繞去了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