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微光 作品

第511章 聯名推薦!(四更)(第3頁)

 之前莊宇也瞭解過,cba球員在lanxie註冊,進入國家隊,一般都會和lanxie簽訂一份合同,裡邊有一系列條款。

 比如當lanxie召喚,不論什麼時候,球員必須無條件服從安排。

 又比如當球員的一些個人時間安排和lanxie的安排相重合,必須優先服從lanxie安排。

 還有如果一個cba球員要去其他國外聯賽打球,需要徵得lanxie和球員母隊同意,並繳納一定金額的相關費用......

 之前兩個就不說了,後邊的相關費用就有意思了。

 以姚名為例。

 當初姚名去nba打球,一年的薪資有40%-45%需要交稅,包括聯邦稅,地方州稅,還有10%需要繳納給nba公司,作為球員保險、養老金等,此外還有經紀人佣金,最後到手也就40%的樣子。

 可是這到手的40%還得給lanxie和cba母隊繳納一部分錢,作為lanxie的培養費和母隊的培養費。

 這個母隊培養費倒也不算離奇,畢竟足球運動員轉會都還有轉會費呢,至於母隊獅子大開口,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可是lanxie又不是球員的母隊,卻也要收錢。

 據說當初和姚名談判,lanxie要求分得姚名nba薪資的50%,後來談到了5%,不過這個5%可不是薪資的5%,而是薪資稅後的5%。

 大概意思就是說,你是從我這裡出去的,那麼你去外邊掙了錢,不得給我分一份?

 所以當初姚名去nba打球,看上去年薪幹萬美金,可實際上到手的還真沒多少。

 好在隨著姚名在nba闖出名頭,名氣越來越大,在和lanxie的談判上有了足夠的籌碼,後邊繳納的費用就少的多了。

 可姚名也是在nba闖出名頭了才敢討價還價,你換一個球員討價還價試試?

 如今這種事也落到了莊宇身上。

 如果他簽下了那份合同,那麼也就意味著他不再自由,且還需要讓出自己的利益。

 這也是為什麼在見姚名之前,周志明就叮囑他一定要表明自己的態度,進國家隊可以,但不接受盤剝。

 只是後來姚名沒提這事。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