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微光 作品
第1056章 NBA華夏賽
莊宇和安德森之間是很有默契的,而且並沒有因為這兩年各自在不同的球隊而丟失這份默契。
先是安德森給莊宇傳了一個,而後莊宇持球單打,安德森趁機空切,莊宇一個擊地給到安德森手上,安德森抓住籃球大步流星的就是一個上籃打進——除了還和以前一樣能扣籃卻總愛上籃之外,都很完美。
看到兩人配合默契,斯科特教練乾脆將德隆給換了下去,讓莊宇回到1號位上,安德森打3號位,同時換上了克拉克森,讓克拉克森打2號位。
效果出奇的好。
這個換人之後先是莊宇吸引防守之後傳球給安德森,然後安德森立馬把球轉移到位置更好的克拉克森手上,助攻克拉克森三分命中。隨後安德森和莊宇打了個手遞手,安德森持球作勢要攻框,卻是一個分球,給到莊宇的手上,莊宇在三分線外瞄了一下,一個不看人的秒傳給到克拉克森手上,克拉克森沿著底線溜籃下,接球反手上籃打進。
這兩次進攻一次是安德森的助攻,一次是莊宇的助攻,但都有莊宇和安德森參與。
關鍵是安德森不佔球權。
他是有組織能力的,而且還不錯,畢竟身高臂長,視野寬闊,但他不怎麼自己攻,在組織的時候也不會頻繁的運球,或是利用自己的得分威脅去調動防守,為隊友創造機會。
這和德隆,和莊宇不一樣。
德隆和莊宇都偏向於傳統的後衛,習慣大量持球,用個人能力去撕扯防守,調動防守,主動地為隊友創造機會。
而安德森則和勇士隊的德拉蒙德-格林有些相似,他們沒有很出色的個人進攻能力,沒辦法靠持球進攻的方式去主動為隊友創造機會,但他們很會利用球隊的戰術,當隊友自己跑出機會的時候,他們會第一時間把球送到,所以並不佔據球權。
勇士隊真正的組織者是德拉蒙德-格林,但籃球大多數時候卻是掌控在庫裡手上。
在湖人隊這邊,之前幾分鐘莊宇和德隆組成後場,球權是掌握在德隆的手上,莊宇成為了一個純得分衛,類似於克萊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