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落竹冷 作品

第330章 人造魔藥的可行性


  超凡是命運的恩澤,同樣是神明的選擇。

  以“人造神諭”的科研理論去製造“人造超凡生命”,再通過“人造魔藥”的科研理論去提升“人造超凡生命”的血脈等級,相當於變相剝奪了神明選擇的權利,這種做法無疑是在褻瀆神明。

  而怪物協會的高層,大多數都是七位代表著原罪的神明的眷屬,因此他們並不認同吉利亞和川島芳子聯手推行的“人造神諭”科研計劃,比如撒託斯、獨眼、夢魘,塔納託斯等等,以他們的高傲,根本不屑於借用這些雕蟲小技來提升怪物協會的整體實力。

  只不過,仍有小部分成員在暗中支持川島芳子。

  最大的原因是,以“超凡吞噬定律”引領的超凡血脈晉升體系,至多隻能晉升為三階血脈。

  他們堅信著,晉升二階血脈的方法一定藏在“人造神諭”的實驗中。

  事實上,吉利亞後面提出的“人造魔藥”計劃,確實印證了有不依靠“超凡吞噬定律”晉升二階血脈的方法。

  單是這一點,就足夠讓世界瘋狂。

  “已知‘人造魔藥’實驗必須嚴格遵循‘屬性融合’定律與‘超凡守恆’定律。假設實驗成立,倒推便可得出四大魔藥基本定律......”

  蘇白輕輕推開擺在面前的一摞文件,拿出紙筆開始做筆記。

  魔藥規律一:所有同類型且同階層的血脈印記都可以進行融合。(注:融合方式未知。)

  魔藥規律二:人造魔藥屬於三枚血脈印記的疊加形態。(注:其質量、能量、屬性,守恆不變。)

  魔藥規律三:人造魔藥可以被任意宏觀生命吸收。(注:吸收方式未知,副作用未知。)

  魔藥規律四:兩股不同屬性的超凡力量相互碰觸,會引起“崩壞”連鎖反應,因此吸收魔藥的生命體,其體內的超凡屬性不能與魔藥屬性相排斥。(注:這一條定律是由“神諭融合”定律總結,或許並不適用,但仍不可排除其可能性。)

  做完筆記。

  蘇白將鋼筆放到一旁,仔細凝望著自己親手寫下的一行行小字,皺著眉頭繼續思索。

  由英國學者吉利亞提出的“人造魔藥”理念,確實不違背九大超凡定律。

  不過......這裡面還存在著一個非常矛盾的地方。

  血脈印記並不同於超凡生命的屍骸。

  超凡生命的屍骸因其自帶著各種超凡屬性,因此可以當作製造鍊金武器的原材料,甚至可以將兩種不同的原材料進行融合,製造成蘊含著兩種不同屬性的鍊金道具。

  血脈印記雖然同樣蘊含著超凡屬性,但是其自帶著一種“不可被摧毀”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