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章水墨 作品

第三十二章 得失(第2頁)

  但徭役苦營的徭役,顯然就完全不同了。

  礦場裡什麼活最危險,那苦營裡的徭役,乾的就是什麼活。

  死了就死了,命如草芥,不值一提!

  如此懲罰,但凡有個父母子女的,又有誰能不懼?

  楚牧孤家寡人一個,對這懲罰雖然心驚,但也沒有太過關心。

  他所關注的,則是剛才那何平所說的按朝廷軍功封賞!

  巡檢本就是半個軍職,他對這所謂的朝廷軍功封賞,自然也有所瞭解。

  伍長以下,按斬首論軍功。

  伍長及伍長之上,則是以指揮論軍功,比如一場戰爭,伍長或者更上一級的將領,指揮本部的戰損如何,戰果如何,命令服從如何……

  其中主要是得與失的正負計算,楚牧也沒有過多瞭解。

  但對伍長以下的斬首軍功制度,楚牧可是多有了解。

  畢竟,他就是一個小卒………

  按封賞制度來看,普通士兵,在一場戰爭中,斬首一級,便賞三十銀,且父母子女免徭役三年。

  斬首五級,軍階升一級,父母子女免徭役十年,賞兩百銀。m..cc

  斬首十級,軍階升兩級,父母子女終生免除徭役,賞十金!

  至於斬首從犯,則不升軍階,而是按人頭給予金銀賞賜。

  毫無疑問,這般軍功封賞制度,給了底層士卒一個幾乎是一步登天的機會。

  斬首十級,便是軍階升兩級!

  直接從一個普通士卒,升至伍長,麾下數十兵丁!

  像在一般的小鎮,巡檢兵丁總共就幾十人,也就一個伍的編制,伍長几乎就是小鎮的天!

  哪怕在南山鎮這種重地,編制特殊,也不過兩個百戶的編制,近五百巡檢,總共也不過十來個伍長。

  這無疑是超出了楚牧的預想。

  畢竟,朝廷的軍功封賞制度,是針對已在朝廷掛號的大患。

  比如席捲一地,驚動朝廷的叛軍,比如對蠻人的戰爭。

  這種一個小村莊的小打小鬧,怎麼看也跟朝廷的軍功封賞制度扯不上關係。

  頂多也就縣裡自己擬定一些賞賜。

  更大的可能,還是屬於巡檢司體系的正常功勞積累,職務晉升。

  按楚牧本來的想法,稍稍表現一番,爭取入一下上面人的眼。